时间:2017-06-13 1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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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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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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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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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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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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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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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龙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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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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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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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1式2份。
2、连同本表一并提交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县(市、区)、市委出具的在洛龙区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从洛龙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龙区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附本表后。
3、加分理由申请人签名由考生手签(打印无效);
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 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
附件3:
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证 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参加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任 县(市、区) 乡(镇) 村
职务,连续服务已满 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特此证明。
县(市、区)委组织部
(盖章)
年 月 日
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doc
附件4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证 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 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 年 月到 年 月在 市 县(市、区) 乡(镇)参加服务,服务已满 年,考核合格。
特此证明
服务单位 (盖章)
共青团 县(市、区)委 共青团 市委员会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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