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2 09:06:38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 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 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3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数量 | 相关要求 | 专业科目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 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 | 德语翻译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考试四级及以上,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专业科目测试 | |||
2 |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 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 | 日语翻译2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日语国际一级或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考试八级,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专业科目测试 | |||
3 |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 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 | 讲解主持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等级考试一级乙等及以上。 | 专业科目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