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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河南濮阳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3-08-21 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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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范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范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按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13年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2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西人才中心。(电话0393-5261102)

3.报 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岗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三支一扶”岗位须持服务证书、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领取:于2013年9月1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六楼西)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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