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1 16:08:42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的 公告
为加强对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监督,促进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提升,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10名,负责市区范围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服务行为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人员范围
(一)本次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区域范围为市区。
(二)人员要求:常住市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聘请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道正派的作风;
(二)热爱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交通运输政策方面的知识;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
(四)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
(五)能够抽出一定时间,履行监督职责,并能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三、报名方法
申请人员可通过邮件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可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报名点领取)。经初审、公示、培训后,正式聘任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任期一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27日。
(二)社会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聘期内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将视监督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三)联系人:章琳、俞玲玲
联系电话:2615127
传真:2615199
邮箱:lssjtysj@163.com
地址:丽水市交通运输局708办公室(大洋路262号)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20日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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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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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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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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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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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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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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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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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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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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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事公共交通行业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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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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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1、本人申请表内所填写的全部材料皆真实、无误; 2、本人符合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所有要求。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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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