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1 12:07:30
四、测评
测评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测评两项,专业能力测评和基本素质测评分均为70分以上(含70分)者合格。专业能力测评和基本素质测评各占总成绩的80%和20%。
专业能力测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可采取面试答辩、说课或试教、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参加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评结束后,如拟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所有面试人员有效总成绩的平均分,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
最后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
报考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新引进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教育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3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引才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引才办:0794-8222293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794-8282020
附件:
1、2013年度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2、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zip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zip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zip
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zip
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zip
2013年08月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171名高素质专技人才岗位表
91EXAm.org
专业分类.zip
中 共 抚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