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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7年06月沙雅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招聘公告 (一)

时间:2017-06-03 16: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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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沙雅县社区和教育培训工作力量,以及加强便民警务站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7年沙雅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沙雅县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沙雅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1982年5月1日-1999年5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条件可放宽,具体见岗位表)。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7.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个别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 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表详见《2017年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招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沙雅县门户网(http://www.xjsy.gov.cn)或到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查看。

三、招聘工作组织

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县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谈及其他招聘环节的安排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谈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有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沙雅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手写无效),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学信网学信证明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反恐维稳处突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政法委或公安局出具的表彰决定文件原件、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6月9日10:00-19: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语言文字、数量关系、逻辑判断、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2017年6月13日10:30(北京时间)笔试成绩在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1.便民警务站人员笔试成绩加分

(1)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在反恐维稳处突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3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对在沙雅县公安局工作过程中获得公安局及以上对个人表彰奖励的临时聘用人员给予加分。获得过沙雅县公安局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县级(含县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3分;获地区级(含地区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5分;获自治区(含自治区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8分;获得国家级(含部委)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10分。

(4)对沙雅县公安局临时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年限给予加分。在沙雅县公安局聘用每满一年加1分(注:满八个月算一年,满十六个月算两年,以此类推)。

对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累积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社区、教育培训中心笔试成绩加分

(1)对在社区岗位工作过程中获乡(镇)及以上对个人表彰奖励的临时聘用人员给予加分。

获乡(镇)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1分;获县(市)级(含县、市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3分;获地区级(含地区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5分;获自治区级(含自治区各部门)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8分;获国家级(含部委)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10分。

(2)对社区岗位临时聘用工作年限及担任过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的临时聘用人员给予加分。

在社区岗位聘用每满1年加1分;担任过社区副书记、副主任的聘用人员每担任副书记、副主任满1年加2分;担任过社区书记、主任的聘用人员每担任书记、主任满1年加3分。

(3)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对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累积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在社区岗位聘用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在社区岗位聘用年限和任职年限剩余时间不足1年满8个月的按1年计算。

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是指经过县委组织部或乡(镇)党委研究确定任职的社区工作人员。

(四)面谈

1.面谈时间:2017年6月18日。

2.面谈地点:详见面谈通知单。

3.面谈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三名及以上考官测评等次相同的,该考生面谈测评等次即为三名及以上考官测评相同的等次。如有面谈测评等次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谈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次日12:00(北京时间)在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公示栏公布。

(五)体能测评(报考便民警务站岗位)

1、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6月20日

2、体能测试地点:由沙雅县公安局负责组织通知

沙雅县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招聘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由沙雅县公安局确定并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 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通过者按照笔试成绩有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21日10:30(北京时间)在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6月22-23日(早晨9:00(北京时间)统一在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并填写体检表)

1、便民警务站人员6月23日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沙雅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另选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面谈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其中,便民警务站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时间:2017年6月25日-2017年6月27日

1.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17年沙雅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招聘考察政审表》(考察表由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按程序到相关单位、部门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报沙雅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3日

经沙雅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沙雅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情况自行掌握。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岗前培训及上岗

岗前培训有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沙雅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认定和查处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招聘期间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沙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7-6777982、8331229

监督举报电话:0997-6777987

点击下载>>>

附件:1. 2017年沙雅县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便民警务站自聘人员招聘岗位表

2017年沙雅县招聘自聘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代码 用人单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岗 位 条 件
族别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31 2017050101 沙雅县公安局 90 便民警务站 不限 35岁及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在沙雅县公安局系统从事协警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岗人员
32 2017050102 沙雅县公安局 10 便民警务站 不限 35岁及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在沙雅县公安局系统从事协警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岗人员
33 2017050103 沙雅县公安局 95 便民警务站 不限 30岁及以下 高中及以上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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