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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浙江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600名公告(一)

时间:2013-08-19 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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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人社发〔2013〕19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3年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8〕6号)、《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发〔2009〕170号)和《2013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湖委人领办〔2013〕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2013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优先引进各类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发展紧缺急需的相关 专业人才。具体目标是:引进紧缺急需人才600名,其中力争引进5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符合先进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金属新材、特色纺织、绿色家居、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高效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到“南太湖精英计划”、“365”创新团队、重点骨干企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以及其它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国内引进人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

2.企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紧缺专业人才。

(二)海外引 进人才

1.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工作两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结合今年人才引进工作计划,采取计划引进和自主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重点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二)积极到外地开展现场招聘。组织有关企业和部门深入到高等院校、大中城市人才市场招聘一批重点急需紧缺骨干人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组织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分行业赴外地招聘我市紧缺专业人才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

(三)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网开展网上招聘。加大对湖州人事人才网人力财力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湖州人事人才网站影响力,利用网上招聘及时、便捷优势,及时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及紧缺人才目录,对急需人才跟踪洽谈,积极争取人才来湖工作创业。

四、认定程序

(一)征集引才需求

根据湖州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由相关部门向市内重点企业、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征求引才需求,编制引才目录。

(二)发布与对接

对外发布湖州年度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符合引才目录的海内外人才与市内相关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对接。市内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应根据发展需要,多渠道与市外人才开展引才对接,大力引进我市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三)申报与推荐

本年度成功对接并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相关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可以向所属地的人力社保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度假区政治处)申报引进人才资助计划。

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的相关企业、创业创新载体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申报,各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各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将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审核汇总名单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2032736)。

申报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应提供以下材料:

1.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

2.引进人才的企业或引进人才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4.引进人才的企业与引进人才的合作协议(劳动合同);

5.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价与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进行评价和审定,审定结果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五、优惠政策

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

1.可由用人单位给予5 -60万的购房补助,补助费用视同奖励,并可在税前列支;

2.对于到市本级工作的,可以提供市人才公寓住房,房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

3.实行工资补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工资补贴,补助时间不超过1年,对于“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的人才,按照上述标准可连续补助3年;

4.当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回给本人;

5.可以参加硕博联谊会等交流平台;

6.其子女就近转入我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录取时予以优惠加分。

7.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事科研项目的,可以给予1-10万元的资助。

(二)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

经审核后,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工资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1年,对于“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的人才,按照上述标准可连续补助3年。

六、其他事项

1.已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成员、“南太湖特聘专家”不列入申报范围。

2.调离我市的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即自动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3.经考核,如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即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4.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享受政府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补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如有违法行为,即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5.本办法中优惠政策所需经费,涉及各县的,由县财政列支;涉及市、区的,按财政体制规定的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市直企业在市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在具体操作上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6.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

单位

 

照片

引进人才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

院校

 

毕业

时间

 

 

 

 

 

专 业

 

 

 

 

所在地

 

身份证 号 

 

现从事工作

岗位名称

 

     

 

邮 编

 

  系 电 

 

  同 期 

    日~           

月薪酬

 

主要学习

 

工作简历

 

申报理由

 

 

 

 

单位(盖章)     年     

县区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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