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6 13:01:05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客观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作答。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9月29日后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灵璧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人员确定以实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届时详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按百分制计算,在灵璧县人社局网站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 B、学历高的优先】。
九、考察与体检
1、考察由灵璧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灵璧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拟定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www.lingbi.gov.cn)、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brsj.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60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