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6 12:06:22
(十)、签约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7046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557-3044446
特此公告。
2013年08月安徽省宿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考143人公告职位表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