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0 13:09:4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拟聘用羊丽华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反映情况的,请在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纪委(监察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咨询电话:
0839-7206543(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9-7201356(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2492、7202525(青川县纪委、县监察局)
原标题:关于拟聘用羊丽华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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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名单公示表.doc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报考岗位编码 |
拟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60%)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40%) |
考试总成绩 |
体检情况 |
考察情况 |
备注 |
女 |
国家开放大学 |
工商管理 |
大专 |
2016310 |
青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综合管理(管理岗位) |
78.00 |
46.80 |
80.40 |
32.16 |
78.96 |
合格 |
合格 |
|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