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17:42:06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但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等。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0816—82204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
梓潼县纪委:0816-8222029 地址: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主楼3楼。
梓潼县人社局纪检组:0816-8212312 地址: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7室。
附件:
1.梓潼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附件1: | |||||||||||||
| 梓潼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 |||||||||||||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职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 县投资促进局 | 管理人员 | 管理岗位 | 十三级及以上 | 17050601 | 6 | 全国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本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商务、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会计学、法学、英语、文化产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与金融、电子商务及法律。 研究生:不限专业。 |
不限 | 不限 | 招聘后需在梓潼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 |
| 县环境监测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 | 十三级及以上 | 17050602 | 2 | 全国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生物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土壤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 | 不限 | 不限 | 招聘后需在梓潼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 无固定节假日,需夜间、高空、野外作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较适宜男性报考 |
| 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观义镇、东石乡、马鸣乡、演武乡、交泰乡、双峰乡、石台乡、文兴乡、宝石乡、大新乡) | 管理人员 | 管理岗位 | 十级及以上 | 17050603 | 10 | 全国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招聘后需在梓潼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 具体聘用单位按考试成绩实行优分优选 |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许州镇、黎雅镇、白云镇、石牛镇、玛瑙镇、仁和镇、自强镇、三泉乡、小垭乡、仙鹅乡、金龙场乡、双板乡、定远乡、马迎乡)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 | 十三级及以上 | 17050604 | 14 | 全国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专科及本科:农林牧水及相关专业(具体专业明细见附件2); 研究生:不限专业。 |
不限 | 不限 | 招聘后需在梓潼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 具体聘用单位按考试成绩实行优分优选 |
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所需专业目录明细
附件2: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所需专业目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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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门类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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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农业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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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植物栽培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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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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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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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用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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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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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花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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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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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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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新产品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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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类 |
畜牧兽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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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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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与动物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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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动物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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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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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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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与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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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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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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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桑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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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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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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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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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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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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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信息工程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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