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17:42:00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和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 | |||||||||||||
北川羌族自治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 等级 |
招聘条件 | 笔试开考比例 | 岗位类别及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县发改局 | 县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管理 | 170507001 | 1 | 9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研究生: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委宣传部 | 县新闻宣传中心 | 专业技术 | 170507002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研究生:新闻学、汉语言文字学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 | 170507003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气象局 | 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专业技术 | 170507004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研究生:气象学 | 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水务局 | 县水利管理站 | 专业技术 | 170507005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大专: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本科:水利水电工程;研究生:水利水电工程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农业局 | 县植物保护站 | 专业技术 | 170507006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 | 学士 | 本科:农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农业局 |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 | 170507007 | 1 | 12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 | 学士 | 本科:动物医学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管理 | 170507008 | 1 | 9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生:会计学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管理 | 170507009 | 1 | 9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2、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样本)
附件2:
《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样本)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为: ),参加北川羌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XXX单位XXX 岗位(职位代码: )。
本人于 年 月XXX大学XXX专业毕业, 年 月 日招聘为 (基层服务项目类别),在 XXX(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未中断服务或放弃基层服务志愿者身份。年度考核情况为:XXXX年XX,XXXX年XX,XXXX年XX,……。获奖情况为 (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附后)。应享受政策性加分 分。
现承诺:本人未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如以虚假材料骗取加分资格,即取消本人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特此承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