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4 12:11:25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聘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3、违约情况将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并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人事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