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6 19:00:18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计划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反走私巡防员7名,安全巡查员1名,计生专干2名,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大鹏户籍人员专场招聘会报名:
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
地点:大鹏中心小学体育馆;
(二)其他户籍人员报名:
时间:2013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南澳办事处大院1栋4楼组织部人事办。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照1张。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办事处公示栏以及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南澳办事处统一划定)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由南澳党工委组织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派遣管理。新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南澳工委组织部。
招聘咨询电话:84400404。
| 职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拟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 201308NA01 | 维稳及综治办 | 反走私巡防员 | 7 | 30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能适应夜班工作,龙岗区、大鹏户籍人员优先 |
| 201308NA02 | 安监办 | 安全巡查员 | 1 | 35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南澳户籍人员优先 |
| 201308NA03 | 计生办 | 计生专干 | 2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南澳户籍人员优先 |
附件2: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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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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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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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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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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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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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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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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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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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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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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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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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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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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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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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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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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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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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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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驾驶证及驾照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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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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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掌握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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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爱好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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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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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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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籍贯填写到市一级,户口所在地填写到街道一级。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3:
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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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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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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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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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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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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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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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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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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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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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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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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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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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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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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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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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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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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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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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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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引进人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引进人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引进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中共南澳工委组织部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