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6 18:59:54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进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试行意见》(广人发〔2007〕3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局拟在县委编办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内公开招聘1名机关工勤人员补充到我局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勤人员1名,具体从事驾驶员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热爱驾驶工作,能熟练掌握各种驾驶技能,经过复杂驾驶环境锻炼,具有4年以上驾驶经历,持驾驶执照C1照及以上;
(6)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持A照的年龄可放宽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7)在部队从事驾驶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报考者优先。
(8)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 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填写《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的报名表请到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
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未达到此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在报名结束后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共两科):
《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
《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为驾驶员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 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在旺苍县人民网上进行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方式由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3.面试的时间 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检及递补
1.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因来源:91 考试网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本公告规定的体检人员确定方法进行递补。
六、考核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进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试行意见》(广人发〔2007〕32号)的规定,签订劳动合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同。人员招聘结果和劳动合同送人社局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旺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9-4202265
旺苍县监察局电话:0839-4203145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