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1 16:44:16
备注
说明:1、在职人员意见栏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其他人员意见栏由档案管理(代理)部门填写;
2、本表1式3份,1份存考生档案,1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留存,1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