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5 17:54:01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如“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等)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1、公开 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下午1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到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等)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①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
②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③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④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属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属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正式聘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4294906
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
主管部门 | 考核招聘单位 | 直接考核招聘岗位 | 直接考核招聘人员条件 | 备注 | ||||||
名称 | 性质 | 人数 | 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
区人社局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管理岗位 | 全额事业 | 1 | 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 研究生 | 不限 | 32周岁及以下 | 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 |
区住建局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专业技术 | 全额事业 | 1 | 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 不限 | 32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 | |
区农业局 | 区农广校 | 专业技术 | 全额事业 | 1 | 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 研究生 | 农业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32周岁及以下 | 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
附件2:
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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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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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年
月( 岁) |
贴近期一寸 正面免冠 彩色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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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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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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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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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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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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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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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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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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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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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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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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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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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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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 职务(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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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级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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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编制性质 |
□公务员 □全额事业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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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现聘岗位 |
□管理 □专业技术 □工勤 |
现聘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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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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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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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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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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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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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有 无不称职或 不合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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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及重要社 会 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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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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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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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人社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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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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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说 明:①本表须由报名人如实填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②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一律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③请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查,并在意见栏内写明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④此报名表正反双面A4纸张打印。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