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3 1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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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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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洪翠 |
女 |
1991年2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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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华峰 |
男 |
1987年5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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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 璐 |
女 |
1989年8月 |
本科 |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光明新区管委会办公楼611室;联系电话:8821166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