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3 11:48:30
为规范我县农村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日常工作管理,保证基金的完整和安全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新农保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县新农保管理中心协理员6人,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农保协理员15人(每乡镇1人),计21人。
二、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编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户口为辽阳县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 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是否调整招聘计划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新农保基础常识,时间90分钟。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考核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在辽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4、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7月11日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7月16日下午13:30—15:3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地点在辽阳县人社局。
面试时间:另定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定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协理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县新农保管理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合同期满不再续聘或解聘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000元,试用期 满后,工资为每月13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三险种个人缴费部分约200元),实发工资1100元。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辽阳县新农保公开招聘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等相关工作。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招聘公告在辽阳县政府网、辽阳县电视台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在招聘期间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信息联络,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辽阳县人社局 7777132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