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2 22:13:07
为进一步优化奇台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快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奇党发[2011]37号),我县2013年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方式
根据《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通过招聘、调动方式来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岗位性质,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岗位与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
2.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正式录用后,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须在我县工作服务10年(含试用期)以上,服务期未满不能调离。
4.符合《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享受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待遇。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次引才活动从发布公告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
2.报名方式:登陆新疆人才网(www.xjhr.com)或乌鲁木齐人才网(www.wlmqrc.cn)下载并填写《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表》,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向奇台县委人才办报名。
3.咨询电话:0994-7226730、7216692(传真)
4.邮箱地址:qtgxk2010@163.com
5.通讯地址:中共奇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编:831800
附:
附件1: 奇台县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所学专业 | 任职要求 | 所需人数 | 待遇 |
1 | 煤炭生产监管岗 | 从事煤炭企业生产监管工作 | 采矿、机电、通风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在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1 | 参照《奇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具体事宜一人一议。 |
2 | 水利工程建设岗 | 从事水库建设现场管理工作 | 水库建设管理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 | 1 | |
3 | 畜牧专业技术岗 | 从事肉羊胚胎移植工作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 | 1 | |
4 | 城市经营管理岗 | 从事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城市经济与管理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 | 1 | |
5 | 规划设计岗 | 从事规划设计管理工作 | 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限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1 | |
6 | 经济管理岗 | 从事园区经济管理工作 | 经济管理学 |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 | 1 | |
7 | 工程现场管理岗 | 从事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 工程造价 |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经历,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