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6 16:58:57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面试总成绩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⑷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pide;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pide;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水务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水务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曲靖水务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水务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水务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水务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前,向曲靖水务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曲靖水务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构和曲靖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曲靖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0874-336558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0874—3128023
曲靖市水务局纪委:0874—336551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
| 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
| 序号 | 区划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年龄条件(周岁以下) | 放宽年龄(周岁以下) | 性别条件 | 招聘专业 | 就业情况 | 其他条件 | 考试类别 | 是否笔试 | 备注 | |||
| 限制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 1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灌区管理局白浪水库管理所 | 水工 | 专业技术岗位 | 经费自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 | 未就过业 | 水利水电类 | 是 | |||||
| 2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灌区管理局汤皮亮水库管理所 | 会计 | 专业技术岗位 | 经费自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财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 | 未就过业 | 经济类 | 是 | |||||
| 3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 | 安全工程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及工程 | 未就过业 | 工业类 | 是 | |||||
| 4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工程供水管理站 | 水工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 | 未就过业 | 水利水电类 | 是 | |||||
| 5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工程供水管理站 | 水文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文与水资源、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未就过业 | 水利水电类 | 是 | |||||
| 6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农田灌溉管理站 | 法律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法学、法律、法律学、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未就过业 | 文史哲学类 | 是 | |||||
| 7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农田灌溉管理站 | 文秘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秘书、秘书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文秘与档案管理、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 现代文秘、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办公自动化与文秘、法律文秘 | 未就过业 | 文史哲学类 | 是 | |||||
| 8 | 市直 | 曲靖市水务局 | 曲靖市南盘江管理所下桥闸 | 安全工程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及工程 | 未就过业 | 工业类 | 是 | |||||
曲靖市水务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