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6 16:58:39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前,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构和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煤炭工业局:0874-8983678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七纪工委:0874—898707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纪委:0874—8983689
|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
| 序号 | 区划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年龄条件(周岁以下) | 放宽年龄(周岁以下) | 性别条件 | 招聘专业 | 就业情况 | 其他条件 | 考试类别 | 是否笔试 | 备注 | |||
| 限制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 1 | 市直 |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 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 | 监管执法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限男性 | 限制到专业 |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救援技术、安全管理技术、安全技术管理 | 未就过业 | 工业类 | 是 | 需从事煤矿井下工作 | ||||
| 2 | 市直 |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 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 | 监管执法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限男性 | 限制到专业 | 煤矿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 | 未就过业 | 工业类 | 是 | 需从事煤矿井下工作 | ||||
| 3 | 市直 |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 曲靖市煤炭设计研究院 | 供电 | 专业技术岗位 | 经费自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限男性 | 限制到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电气技术 | 未就过业 | 工业类 | 是 | 需从事煤矿井下工作 | ||||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