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4 18:28:53
为做好2013年度屯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4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0名,管理岗位人员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岗位变化情况将于7 月10 日起在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五、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1-5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计算机。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主要内容见岗位一览表。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与《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确定。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2、除教师招聘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