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17 12:04:10
四、招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纳入单位核定编制内管理的州、县、乡属事业单位。
五、招聘名额及岗位
1、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名额为 277名。乡镇综合改革招聘职位110名(其中:称多县20名、囊谦县15名、杂多县33名、治多县29名、曲麻莱县13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167名(其中:州直56名、玉树县58名、称多县29名、杂多县13名、治多县6名、曲麻莱县5名)。
2、招聘岗位:见《2013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有关政策规定
1、加分条件。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参加我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和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和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今年报考“110个乡镇综合改革招聘岗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中工作时间和户籍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6月21日),以上加分分值累积不超过5分。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加分人员公示、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 6月21日---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报考州直各事业单位和面向全省岗位的考生在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或西宁报名点报名。西宁报名点地址:西宁居安商务宾馆8102房(西宁市祁连路349号,湟水河市场大门对面);六县报考面向全州或面向本县岗位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地到当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汇总时间定于6 月26 日。各报名点务必于 6 月 28 日将报名材料和加分证件原件及汇总表上报州人事考试中心(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各报名点承担。
1、选择职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考生选择好报考职位并填写《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相关加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彩照红色底板)。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参加报名考试,但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3、资格初审。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报名相关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者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必须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属于大学生服务基层各类项目的人员,需携带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卫生厅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各类服务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属于退役士兵加分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退役证件(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属于少数民族事务岗位加分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属于满3年的汉族子女加分人员,需携带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户口簿。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
A、专业限制的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B、专业不限的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占笔试成绩的40%)和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4、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5、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分数×40%+专业(综合)知识分数×60%=笔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分数×40%+专业(综合)知识分数×60%=笔试总成绩+加分分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
2、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只能递补一次)。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经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 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个别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具体详情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服务意识及技巧、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
3、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加分分值)×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