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30 12:15:0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我州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学用一致、充实基层的原则,采取州上统一方案,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按报考岗位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0名,其中:教育类400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75名、理科教师60名、音体美教师65名,幼儿园教师200名),卫生类10 0名,农业技术类200名(农业100名,畜牧兽医100名),公安文职类(特警文职)6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8%),社会综合管理类300名(宗教管理120名,城镇管理50名,综合治理130名)。
以上计划除特警文职类60名为州特警支队岗位外,其余人员全部为县以下基层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02年-2013年国家统一计划招生并登记注册的应往届未就业临夏籍大专(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并登记注册的应往届未就业临夏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志愿献身我州基层社会事业建设。
2、报考教育类: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3、报考卫生类,须具备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报考农业类,须具备农业类专业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畜牧兽医类,须具备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5、报考公安文职类,须具备政法、信息、文史、经济、医学、体育专业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特警文职岗位规定的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3)报考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觉正常,左右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本人曾受刑事处罚、劳教、少管,或近五年曾受治安处罚的。
②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侦查、调查的。
③本人曾受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纪处分的;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或近三年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④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过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⑤本人有吸毒史的。
⑥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判处死刑的;犯罪正在服刑的;因犯罪嫌疑正在被侦查控制的;“^法**功”等邪教及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虽非骨干但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⑦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公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5月25日至5月31日在各县(市)指定地点报名,与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单独填写报名审核表(附件2),允许跨县(市)报考。
(二)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甘肃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其中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安文职、社会综合管理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聘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先录取省上的项目,完成计划后再进行州上的聘用,被省上项目录取的考生,不再纳入州上的聘用范围。教育类、卫生类、农业技术类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公安文职类、社会综合管理类考生按人口比例划定分数线。其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增加面试环节,公安文职增加面试、体能测试环节。
五、保障措施及待遇
被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聘用后八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六、考务组织
州、县(市)由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生、农牧、公安、宗教、建设、综治办、财政、监察等部门(单位)成立考试领导机构和招聘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常委、副州长曹正民担任,副组长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马锦峰担任,成员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卫生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公安局、州宗教局、州建设局、州综治办分管副局长(副主任)担任。州招聘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办公室主 任由州人社局副局长居永芬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和招聘办公室,并将组成情况报州招聘办。
在各级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关证件;教育、卫生、农牧、公安、宗教、建设、综治办等部门主要负责毕业生的专业认定、教师资格证审核等;监察部门对考试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一)严格纪律。各县( 市)、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州有关招聘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