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3 17:10:18
为推进“美丽洪泽”护航行动,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制止和纠正企业(单位)违法排污行为,完善环境保护社会监督体系,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保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的本县常住居民,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
2.热爱公益事业和环保事业,有较强环保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语言、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3.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备一定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环境保护知识水平。
4.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敢于同环境违法行为做斗争。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环保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
1.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有意义的环保活动。
2.制止、举报、投诉违法排污的企业(单位), 对企业(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
3. 积极配合并监督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义务参与监督检查活动。
4.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实举报环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管理办法
1.申请环保义务监督员者经县环保局、监察局审核后发证,聘期1年。
2.定期、不定期召开环保义务监督员会议。洪泽县环保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环保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对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环保义务监督员,将颁发“优秀环保义务监督员”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续聘,并收集整理先进事迹予以宣传。对不能发挥环保监督作用,不能胜任环保义务监督员职责的可即时解聘。
4.对借用环保义务监督员名义,从事违法乱纪和损害社会公德行为者,将自行丧失环保义务监督员资格,同时,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洪泽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人民路25号)
2.电话 报名:0517-87223056
3.邮箱报名:hbj7223056@163.com (洪泽县环保局邮箱)
4.网络报名:请在大湖论坛《民声通道》版块直接跟帖,留下联系方式即可。请点击此贴链接进行跟帖http://bbs.hongze.gov.cn/thread-226161-1-1.html。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联系人:李何。电话:87223056 15996162065。
洪泽县监察局
洪泽县环保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