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0 18:01:25
(六)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经试用期(见习期)考核符合岗位聘用条件,须在办理转正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如不办理相关手续,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除宁波市生源外,截止2013年5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应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5月29日—6月3日期间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4、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中国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布。
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5、经机构编制部门分类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若今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参照管理资格条件、过渡或分流的要求与程序按单位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071072、6307910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74-83867514
监督电话:0574-6307108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综合工作I |
2 |
本科 |
学士 |
文学门类 |
|
2 |
综合工作Ⅱ |
3 |
本科 |
学士 |
理学门类、工学门类 |
|
3 |
综合工作III |
1 |
本科 |
学士 |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
4 |
招商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
5 |
财务审计 |
1 |
本科 |
学士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税务、金融学 |
|
6 |
环保 |
2 |
本科 |
学士 |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生态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工程、生物环境工程 |
|
7 |
海洋管理 |
2 |
本科 |
学士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 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
8 |
安全生产监管 |
1 |
本科 |
学士 |
安全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质量管理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 |
|
9 |
农业监测 |
1 |
本科 |
学士 |
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蔬菜、果树、植物保护、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种苗、种子科学与工程、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现代农作物生产、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应用生物科学、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化学、化学分析、化学分析及检测 |
|
10 |
畜牧 |
1 |
本科 |
学士 |
畜牧兽医、畜牧、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实验动物、兽医、中兽医、动物药学、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 |
|
11 |
科技管理 |
1 |
本科 |
学士 |
信息与电子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
12 |
国际贸易 |
2 |
本科 |
学士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商务 |
|
13 |
城建规划 |
2 |
本科 |
学士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城市规划及设计、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土地规划与利用、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 |
|
备注: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