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6 19:21:08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851—5814284 (贵州省司法厅纪委)
六、未定事宜,由省司法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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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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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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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后免冠 一寸白 底彩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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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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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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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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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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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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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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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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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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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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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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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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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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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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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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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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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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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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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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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 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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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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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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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单位代码 |
单位性质 |
岗位代码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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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 0001 |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
01 |
从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法学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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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从事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法学 |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