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1 09:44:22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推荐
意 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组织
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考
试
考
察
情
况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试教(技能测试)成绩( %)
总成绩
综合排名
公开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说明:1.本人身份填写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管理、事业专技;2.工作简历填写到月;3.报名岗位按照公开选调岗位简表填写;4.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等有关情况;5.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
平凉市崆峒区委报道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奖励加分办法
附件3
平凉市崆峒区委报道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奖励加分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区委报道组工作人员遴选的奖励加分办法制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
所有报考选调区委报道组工作人员并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考生。
二、加分办法
1.党报党刊发稿按发稿篇数加分,从2013年至报考截止日期间,在市级党报《平凉日报》发稿,每篇加0.3分;在省级党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甘肃农民报》发稿,每篇加0.5分;在中央级党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发稿,每篇加1分;获得区级媒体新闻奖项的每项加0.5分,获得市级媒体新闻奖项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级媒体新闻奖项的每项加2分,加分实行封顶,加分累计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算。
2.加分须提供刊发稿件的党报党刊原件或是由发稿媒体、区委报道组出具的发稿原始依据以及获奖证书原件,以便核实。
三、加分程序
加分计算与审核由区委报道组统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本人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携带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委报道组申请加分;未按期送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工作一次性办结,逾期不再办理。
2.奖励加分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考生姓名、加分类别、加分分值、监督举报电话。
3.对于在加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协助考生作假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平凉市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