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8 12:49:38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近三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和严重滞后的;2.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3.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4.近三年来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5.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7、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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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 办公室 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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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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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各类信息、证件等相关资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2、自觉遵守选聘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遵守选聘纪律,服从选聘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保证符合选聘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没有出现不得列为选聘对象的7种情形。 4、遵守各项组织纪律,不弄虚作假、不恶意诬告、不传谣信谣, 5、没有影响正常履职的急、慢性或恶性疾病。 6、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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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底线
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