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9 12:04:52
为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尽快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0名(男性90名,女性10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本人志愿且适合从事公 91ExAm.org安交通协管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具有C照以上驾驶技术和计算机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为达到聘用目的,弄虚作假,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至5月15日。
2、报名地点: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黄泥坝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恩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统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位,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三、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对象,被聘用人员按照恩施市临时聘用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与恩施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考核结果决定续签。被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聘用单位按规定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按年人均18000元的标准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月收入约1500元左右,含“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食宿自理。
电话:0718- 8414101
联系人:巢明辉
地址: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