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8 18:46:4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管执法力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协管员(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
兼备标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宜昌市本地户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城管协管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至高中(或相当于高中的中专、中技),并可优先报考;
5、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0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公安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 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并如实填写《点军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带上各种证件原件,以便核查。报名收取报名费120元/人。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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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86号城管局三楼305室报名联系电话:0717-6030478,联系人:谭露。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和成绩计算
1、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为闭卷,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宜昌市情、写作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为考生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北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在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员。
(五)培训和聘用
1、对考核合格者由城管局组织进行封闭式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经培训合格后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新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从试用期开始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统一配发工作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