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8 12:17:57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用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永嘉户口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专业审查依照《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3);
5.身体健康。
二、招用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历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表:从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jrsj.gov.cn)下载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同一岗位招用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用名额或不开考。
(四)有年龄要求的,均以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日。
(五)考务费每科40元,两科共计8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六)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七)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县实验中学内)。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九)领取准考证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县实验中学综合办公楼),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发票领取。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以《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5月11日
上午 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笔试总分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遇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前述办法处理。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招用名额或取消招用计划。
2.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来源:www.91exam.org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六、考察招用
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各招用单位负责,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2.若出现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情况,将不再递补。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不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范畴,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认证的毕业时间和专业为准。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公开招用考试的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