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6 18:28:34
为有力的推动我县“工业强县、城建塑县、农业稳县、旅游旺县、文化兴县、商贸物流活县”战略目标,根据事业发展对人力资源需要,按照《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程序,鹿寨县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3人(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0周岁(1995.01.01――1983.05.31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鹿寨县行政中心大楼二楼旅游局 邮编:545600。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2013年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不收报名费。
四、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 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出现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