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5 12:11:01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211工程”院校2013届研究生;
3.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详见:《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教育处(南通市政务中心1806室);联系电话:0513-59000502;
2.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附件打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tfcglrs@163.com;
(二)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下午5:30截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住房保 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我局依据本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取消岗位将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trs.gov.cn)和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ntfc.gov.cn)公布。
4.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采取面试的形式,由我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由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知本人;
3.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南通市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3-59000502(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0510(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