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8 18:33:31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19302。
附件: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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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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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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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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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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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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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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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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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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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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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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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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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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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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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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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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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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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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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及取得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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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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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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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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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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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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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从高中填起,包括学校名称及所学专业名称、工作单位名称及所从事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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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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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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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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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
宁波市农业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