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7 17:10:38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试讲(教师)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028-85141851)。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