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9 17:19:28
(三)招聘方法
采取面试与查看本校各考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查看考试成绩。查看报名者在校期间必修考试科目成绩,其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按百分制计算),考查科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组构成。面试组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副主考1名,外聘考官5名。每个面试组另设记时员、记分员、监督员各1名。
(2)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知识问答从回答内容的准确性、逻辑性、全面性、简洁性、语言表述能力、回答时间等各方面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官通过问答评分标准现场打分。
(4)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
累计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必修考试科目总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 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0550-7770000 )。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长市水利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