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0:39:13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职位及数额:
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xls)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且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等证书,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招聘要求的职位条件(见《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报考非管理岗位的并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有超计划生育的。
8、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三、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来源:91考试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基层服务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五项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