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5:53:19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且至今在城阳区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本公告事业单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政策。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及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根据全市统一命题,本公告公布岗位全部采用A综合类试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3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三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