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4:23:55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 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以上规定的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A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即墨政务网公布。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