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2 15:14:36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5 月10日至 5月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职位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A类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笔试范围详见附件2。
2、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XXXX基础》笔试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时间
定于2013年5月18日举 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6 月10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申请查分后5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省、市(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3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