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9 14:54:56
为满足嘉兴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上半年嘉兴市属4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2 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4月9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户籍,以2013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4月16日至1995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中所列的第(3)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4月1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