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7 10:11:07
经资格审查以下3人符合报名条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通过考试拟录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6日—9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时间:2016年9月6日—9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受理电话:0533-4255553。
名单如下:
原标题:博山区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派往博山区统计局)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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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博山区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派往博山区统计局)考生成绩.xls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