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31 14:38:39
注:此表正反两面打印。“所在单位(或学校)意见”一栏填写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当地社区(村组)意见”一栏填写考察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以下情形:(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4)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5)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6)政治品德不良的;(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职人员的。若考察对象和直系亲属不在同一村(社区)的,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