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6 09:38:00
因工作需要,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宣传、文秘1人。
(二)计算机管理1人。
(三)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了解法律基础知识,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下列人员不受聘用
(一)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2016年8月30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管理部601办公室。
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工龄工资(50元/月)加通讯费(150元/月)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其中,宣传、文秘类绩效工资以3000元/月为上限(具体计发标准另行制定),计算机、会计类绩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缴费金额依照有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负担;出差补贴参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马留芳13986536909
本公告由团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雇用人员一览表.xls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一览表 | ||||||||
职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考试 | 招聘条件 | ||||
笔试内容 | 面试内容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
文员 | 1 | 对外宣传报道、文字材料写作,内外网、微信、微博管理等工作 | 写作 | 写作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新闻、中文类 | 35周岁以内、即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有较强文字功底,热爱新闻报道和材料写作工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发表过文章 |
计算机管理员 | 1 | 计算机维护、管理等 | 专业知识 |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35周岁以内、即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计算机维护、网络维护、软件安装及处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
会计 | 1 | 财务管理、统计等 | 专业知识 |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 会计(财会)电算化、电算会计、财务会计等 | 31周岁以内、即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需持有会计证 |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