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5 14:30:52
为体现招聘公告中关于岗位取消的公平性和一致性,现将原预保留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情况公布如下:(附件)
以上被取消岗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府路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3室)退还已交面试费。
原标题:关于取消十堰市市直文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保留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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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取消岗位情况公布.doc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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