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3 11:55:27
注:
1.本声明须随附声明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扫描件)方有效。
2.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或传真至0898-68626025,或扫描发至53238635@qq.com。
附件4:考察联系表
| 考察联系表 | ||||||||
|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代码 | 考生本人联系电话 | 考察详细地址和联系单位及部门 | 考察联系人及电话 | 档案存放详细地址和联系单位及部门 | 阅档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张三 | **省**市**区**路**号***房,****公司,船员管理部 | 李四,130********,020-******** | **省**市**区**路**号***房,****公司,人力资源部 | 王五,130********,020-******** | (左侧为填写样例) | |||
| 填写说明: | ||||||||
| 1.“考察详细地址和联系单位及部门”栏:填写在录用考察时接受考察单位的有关信息。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填写毕业院校信息;社会在职人员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失(待)业人员、已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人员填“待业”;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确定。注意:该栏需详细填写,不得填写笼统信息,如不得仅填写“XX海事大学”或“XX海运集团”。 | ||||||||
| 2.“考察联系人及电话”栏:填写接待考察的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原则上应届生填写辅导员或学生处老师信息;社会在职人员填写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信息;失(待)业人员、已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人员填“待业”。 | ||||||||
| 3.“档案存放详细地址和联系单位及部门”栏:填写本人人事档案目前所存放或保管的单位有关信息。注意:该栏需详细填写,不得填写笼统信息,如不得仅填写“XX海事大学”或“XX海运集团”。 | ||||||||
| 4.“阅档联系人及电话”栏:填写查阅人事档案接待的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如暂无法确定具体人员,则应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 | ||||||||
| 5.该表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请按红色字体范例格式填写黄底空格,仅需输入内容,不得调整格式(特别注意A、C、D列均为文本格式而非数字格式)。 | ||||||||
| 6.表中的电话均可填写多个电话。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