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3 09:55:27
根据《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8月1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后,因部分岗位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缺额,依据有关规定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附后),请递补人员按要求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 点: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屯溪区政务中心6楼6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已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本人签字报名资格审查表即可)。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除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原标题:关于递补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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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docx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备注 |
|
1 |
80004-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16211502011502 |
未按要求参加审核 |
|
2 |
80006-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6210417010417 |
未按要求参加审核 |
|
3 |
80006-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6210420010420 |
未按要求参加审核 |
|
4 |
80012-昱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6211615011615 |
未按要求参加审核 |
|
5 |
80017-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
16210821010821 |
未按要求参加审核 |
|
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2016年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公共基础成绩 |
申论或专业课成绩 |
合成成绩 |
|
1 |
80004-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16211501011501 |
72 |
85 |
78.5 |
|
2 |
80006-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16210422010422 |
70 |
63 |
66.5 |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