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7 09:48:23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招聘城管执法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近五年内(2011年6月30日以后)有两年及以上城管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
6.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2016年6月30日8:30至7月4日17:30(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再补报。联系人:杜洋,联系电话:0717-6030478。地点:区城管局三楼309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点军区2016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缴纳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在规定的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资格初审:由区城管局和区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于7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区城管局领取。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8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时在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名单在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材料。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于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点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①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考核。由区城管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联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程序的拟聘人员,通过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16年公开招聘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500。
附件:
点军区2016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名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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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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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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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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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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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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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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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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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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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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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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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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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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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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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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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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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姓 名 |
关 系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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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报考岗位为自己真实意愿,其他内容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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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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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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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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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点军区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报考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16年点军区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
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未
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失业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2016年毕业生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末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迅地址等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信息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反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点军区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